之一:


晚上看了陳冠希在香港的道歉記者會,我的感慨是:


1.雖然照片已如脫韁野馬般竄出,傷害也已經造成,但陳冠希能面對錯誤,做到勇敢與誠懇,仍值得肯定:因為六分鐘的記者會內容已包括了自責、向家人、女友、青少年、社會一一道歉、申明照片擁有權與決定退出演藝圈等要點


2.這件事最大的教訓是:「隱藏的事,沒有不顯露出來的。」(聖經)。與其後來刪掉檔案,不如從頭就不要拍攝


因為,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沒有秘密,不論在人世間,或是在上帝(老天爺)眼前,沒有一個人不是赤裸透明的。如,你我的行蹤都暴露在衛星定位系統之下、如,網路上一切的活動,自以為保密,在後台根本一覽無遺。「掩耳盜鈴」有何意義?


又如,馬與謝總統選戰,在廝殺熱烈之際,連祖宗八代的雞毛蒜皮,都被殘酷的挖出來了。不是嗎?


3.因此,即使在沒有人看見的地方,仍要謹言慎行,是君子就不欺暗室,所謂:「瓜田不納履,李下不整冠」,一個人即使再小心,也無法完全避免意外與「防不勝防」的時刻。太自信與心存僥倖,都是不切實際的。


4.不過,既然要做,自己就要有心理準備與危機意識,並勇敢面對後果--總要時時抱著「必死」的決心吧。


 


之二:


勵志才子劉墉昨天在聯副寫了一篇文章「那件事兒 看床照事件」,剖析陳冠希的床照事件,非常文雅敦厚,全文請連結閱讀http://udn.com/NEWS/READING/X5/4224712.shtml,略摘幾處跟大家分享:


...那件事確實美極了,記得有一位著名女作家寫她初試雲雨之後,感謝父母生給她身體,使她享受到「那種歡愉」。如果順著她的話往上想,她的父母不是也在體會那種美的時候,有了她嗎?所以說孩子是「愛的結晶」,真是再貼切不過的。



何止做那件事的感覺美,其實這世上美的東西,多半源於那件事。女孩子幹嘛巧梳粧?男孩子幹嘛練肌肉?絞面紋身為了什麼?舞蹈歌唱為了什麼?花朵為何引蝶?孔雀為何開屏?甚至人們藝術創作的動力,都是為了表現、為了吸引異性,最終則為了繁衍下一代。


所以女孩搔首弄姿、對男孩擺出撩人之態,男孩子使出渾身解數,勾起女生的情懷,也可能是一種美。只是這些祕密的行為,如果攤在外面,就成了不雅與淫穢。但什麼是「攤在外面」?假使一對戀人做那件事,窗子沒關好,被外人偷窺到了,那是不雅嗎?



這使我想起以前一位美國鄰居,一家人常赤裸裸地躺在院子裡「曬肉」。我有一回問他不怕人家看嗎。他一瞪眼說,我在我家,這是我的自由,不是我無禮,是看的人無禮。



如此說來,如果有人在私房之內,自己玩耍、自己表現、自己發揮情趣,還自己拍攝作樂,這是他的私人情趣還是淫穢之舉?如果有人趴著牆頭門縫偷窺閨房之樂,是行樂的人無禮,還是趴著牆頭的人無禮?如果後者又是前者請來的客人,託你登堂入室,修理東西,你居然偷盜,甚至散布,又是誰違法?








或許衛道者要說,這得看人。假使做愛的人是夫妻,可以;是情人,則不可以,因為夫妻得到了行淫的法律許可。說這話的人當必是令人尊崇的真君子、教育家、宗教家,也可能還有「處女情結」;假使他是男人,甚至藏著「初夜權」的觀念。只是放在今天這個世界,有幾人能合乎標準?難道我們還要活回初婚之夜婆婆舉著床單出來向賓客展示的時代嗎?又或我們要學那舊禮教,當女兒被人強暴,非但不加安慰,反而拿出一根繩子和一把剪刀,要那已非完璧的女兒自我了斷?



這是真禮教,還是假道學?




魯迅說:「吃人的禮教、吃人的社會!」一點都沒有錯。

多少夫妻、親子出問題,都是外人害的。只是拿石頭砸人的,自己真清高嗎?人們可以說某某婚前交過哪些親密的異性朋友,彷彿稀鬆平常的事。問題是往深處追,那些親密代表了什麼?表示了什麼關係?如果攤在陽光下,那又是怎樣的畫面?

再往下想,如果某日要所有的男女,在做那件事的時候,屬於夫妻關係的在屋頂點一盞綠燈,屬於情人關係的點一盞紅燈。由夜裡的星空看下去,會是怎樣一片燈海?這燈海裡的男女,如果有人自拍的情趣照片被別人偷出來散布,他們就該死、該殺?就是淫亂?



至於那些看笑話、滿口仁義道德的,又有幾人敢發誓,說他從來沒點過紅燈?沒錯!人常有偷窺慾,也幸災樂禍,愛看別人出糗,只是人畢竟是人,當別人情何以堪的時候,我們能沒有哀矜之情嗎?用同理心想想,如果這種事發生在我們妻女姐妹身上,怎麼辦?....


想起張愛玲過世不久,有人拿出長期守在「她」門口,從垃圾桶撿到的東西,其中恐怕有不少私密事可供發表。但只知報載「有人偷張愛玲的東西」,卻未見任何媒體將那東西發表。所以我也佩服當時的媒體,覺得他們「有格」。

反倒是那些背叛朋友、侵犯隱私、違背職業道德的人,真該被譴責。此後我們還能相信朋友拍照、好友談心、清潔工收垃圾、水電工裝插座,乃至店裡修電腦嗎?當人與人間失去了信任,才是最大的悲哀。



其實人們的心裡都有一把尺。...

希望當陳冠希的床照風暴過去,那些「女子」再一次出現的時候,我們這千千萬萬因為好奇而上網看過、笑過、談論過,甚至傳送過的人,也能給她們掌聲。



掌聲一半給她們,鼓勵她們、支持她們,在遭逢失竊嘲諷與羞辱之後,勇敢地站起來。

掌聲一半給自己,因為我們都是人,都有人性的卑劣與崇高。

當幸災樂禍的卑劣過去,同情悲憫的崇高總會浮現。【2008/02/20 聯合報/E3版/聯合副刊】


加粗的部分是我挑的重點文字。


引用:    http://blog.chinatimes.com/1234lyl/archive/2008/02/22/248729.html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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